学生会办公室是各部门进行交流的公共场所,这里的一切需要大家的共同维护。为优化办公环境,提高办事效率,保证学生会各部门工作高效有序的进行,现对学生会办公室管理制度作如下规定:
第一条:办公室为学生会办公场所,任何人不得私自使用,其他部门借用学生会办公室,需经学生会主席批准,且不得影响学生会正常工作,办公室钥匙需妥善保管,严禁私自配制或转借,违者严肃处理。
第二条:学生会值班人员应按时到办公室值班,负责学生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,做好事物记录及登记。
第三条:办公室仅用于办公及接待来访,严禁在办公室吵闹,喧哗,学生会人员应穿着整洁,精神饱满,自觉使用文明语言维护学生会的形象。无关人员不准在办公室内逗留。
第四条:学生会成员必须爱护办公室内物品,如有损坏。需负责修理赔偿。
第五条:学生会由于工作出色而集体获得的奖品,纪念品,作为工作成绩的体现,须交由秘书处妥善处理,不得遗失。
第六条:节约用电,注意安全,最后离开的同学要关灯、关窗、锁门。
第七条:办公室内严禁吸烟。
第八条:秘书处负责安排学生会成员搞好办公室的卫生工作。
第九条: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,由学生会秘书处监督实施