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:学生会部长聘用制度
第一条:经干部竞聘程序合格者,方可成为竞聘部门部长。
第二条:各部门部长任职聘用期为一学期,经主席团考核完毕,方可继续任职。
二、学生会部长转部制度
第一条:各部部长如要转到其他部门需向主席团提出书面转部申请,最后经主席团商议决定转部与否。
第二条:部长转部后,秘书处在一个工作日内做好档案移交工作。
三、学生会部长退会制度
第一条:各部部长如需退会,需提前向主席团提出书面申请,经主席团同意后方可退会
第二条:各部部长若在一学期内挂科超过一科,主席团可强行要求其退会。
第三条:部长退会后,秘书处在一个工作日内做好档案处理工作。